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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官网消息显示,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5项违规,被警告并罚36.7万元,1名责任人被罚。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涉农贷款数据报送存在错误。
2.开立备案类账户未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且未留存开销户档案资料;撤销备案类账户未及时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
3.征信用户未按规定报备;存在“类公共用户”;征信用户人员调离未及时停用。
4.客户尽职调查不到位,对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不到位。
5.未报送2021年1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统计表》。
时任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部经理王春兰对“客户尽职调查不到位,对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被罚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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